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 - 董事会成员中须有至少三名并占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5] - 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均可连选连任[6][7]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有审议权[8] - 董事会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项目有决定权[8] - 若拟处置固定资产预期价值与前四个月已处置总和超股东会最近审议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的33%,董事会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处置[1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董事长至少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无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12] - 董事长应在会议举行不少于十天、不多于三十天前通知全体董事和总经理出席董事会会议[13] - 八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不少于二天、不多于十天前送达[14]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另有规定须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由过半数的董事表决同意[9] - 除特别决议事项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审议通过[18]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且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或修订)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3]
海螺水泥(009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