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进行内幕交易[6] - 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误导投资者,且应真实、准确、完整[6]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10]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0]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应保证内容一致,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1] - 公司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加盖董事会公章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备[11] - 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并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告相关情况[1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4] 业绩预告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第六项情形需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数据[19]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年度经营业绩预告[1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年度经营业绩预告[19] 业绩快报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0] - 业绩预告中本期财务数据上下限区间变动幅度一般不超30%,最大不超50%[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票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披露重大事件[2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重大事件[24]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其他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需及时披露[30]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需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变更相关信息应立即披露[2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召开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拟变更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的临时报告[2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及时披露,在定期报告有效期内召开股东会审议[35] 信息披露职责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8][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并报告董事会[3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1]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42] 信息发布与管理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45]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7] - 已披露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2]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十年[49] 内部审计与审核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50]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0] 宣传与沟通 - 对外宣传文件发布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后发布[52]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2] - 公司董事等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全程参加并形成书面记录[52] 信息管理责任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管理并及时报告信息[54] - 披露义务责任人应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56]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59]
康普化学(8340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