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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834033) - 独立董事制度
康普化学康普化学(BJ:834033)2025-07-29 10: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应不受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独立性受影响应回避或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现设独立董事2名[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且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特定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1] - 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等情况限制提名[11][12] 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履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低于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董事会60日内召开股东会完成补选[17]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有规定内容和类型[22]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履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22] - 特定情形下独立董事应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北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22]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24] 公司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5]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25]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26] - 公司董秘应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信息披露负责人应提供协助[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