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最近3年受处罚等情形需披露候选人情况并提示风险[7] - 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5]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或离职[16] - 未完成移交仍履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6][17] - 空缺时代行职责并公告报备,离任前审查移交[17] 细则说明 - 细则经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 - 文件发布于2025年7月29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