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洁净(30123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限制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情况[3] 激励对象规定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外籍员工[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财务与合规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绩效考核与股票归属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5] -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5] - 二类限制性股票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5] 程序与合规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5]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其他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 激励对象为特定人员时草案列明其信息[3]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6] - 填写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