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83822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2] - 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2] 披露规则 - 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5] - 涉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5][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说明[6][7] 登记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7][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