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8382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决议 - 2025年7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7票同意[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主持工作[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多样,关联委员回避[14] 档案管理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5][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日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