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8381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生效实施[25][26] 内幕信息范围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8] - 营业主要资产抵押、报废或出售超3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3] - 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4] - 披露重大事项时董秘通知知情人填写登记表报备[12] - 申请转板或境外上市按规定报备档案材料[15]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及其直系亲属属报备范围[10] - 档案至少保存10年[16] - 全体董事对档案材料真实性等出具书面承诺[16] - 筹划重大事项履行保密义务[19] - 知情人不得擅自泄露信息等[19] -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20]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确认保密[20] - 关联董事回避非公开信息议案表决[20]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或追责[22][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