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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8381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方大新材方大新材(BJ:838163)2025-07-29 10:16

审计委员会规则修订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2]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7]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不超六年[7] 履职与决策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意见,可建议撤换[8]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2名以上提议可开临时会,2/3以上成员出席[14] - 会议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 股东诉讼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违规董高[11] - 委员会或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2]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