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838163) - 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含媒体负面报道等,分重大和一般舆情[4][5]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董事会秘书[6] 管理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管理[7]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有及时反应等,一般舆情由董秘等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0][11] 保密与生效 - 公司人员对舆情保密,违反按规定处理,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