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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002549) -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7月)
凯美特气凯美特气(SZ:002549)2025-07-29 08:45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28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注销或转让时间和比例有规定[3] - 发起人、董事、高管、大股东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4] 股东权益 - 特定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可拒绝并说明理由[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5] - 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主体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相关程序有规定[9][10][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特定情形下公司可解除其职[24][23]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审批事项有金额限制[26][27]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9][30][31]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职权[3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7]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8] 其他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4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程序要求[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