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OR(0130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大部分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5] - 董事长、超半数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6] 任期与资格 - 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两次无故缺席会议或三次不能出具意见,董事会可免除资格[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建议董事会撤换[18] 职责与工作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9] - 至少每年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9]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5] - 研究当选条件等,形成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有关部门交流,搜寻候选人[14] 会议规定 - 原则上会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7]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七天内发全体成员[21] 其他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