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一脉阳光(02522) - 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其附件
一脉阳光一脉阳光(HK:02522)2025-02-18 14:12

章程修订与实施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对组织章程细则及其附件的建议修订,待2025年2月18日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后实施[3] - 修改后《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自公司公开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之日起施行[46] 股份相关 - 公司可发行不超过17,816,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将180,000,000股未上市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7] - 发行与转换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56,311,832股,含158,495,832股未上市股份及197,816,000股境外上市股份[7] - 公司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时股份总数不超356,311,832股,均为普通股[7]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可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等相关信息资料,原章程仅提及查阅[11][12]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等违规有权自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撤销,新增轻微瑕疵及未被通知参会股东相关规定[12]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 决策流程与权限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6][49] - 经股东会决议或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16][4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3][60]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召开前时间从三十日改为二十日,公司决定分配股利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1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55] 董事与监事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7]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7] -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代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4]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