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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矿业(01258)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与构成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4月27日根据董事会决议成立[10] - 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13]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一位须是独立董事[13] - 最少每年举行一次,成员要求主席须召开[13] - 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3天送交全体董事[13] 职责与检讨事项 - 职责包括重选、处理任职及委任董事职务[22]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成员多元化并提建议[17] - 每年检讨董事投入时间、贡献及履职能力[19] 其他要求 - 确保非执行董事获委任时收到正式委任函[19] - 定期检讨多元化政策及达标进度并披露[19] - 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联交所及公司网站[19] 会议记录与汇报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管,董事可合理查阅[22] - 记录应详细,结束后发初稿及定稿给成员[22] - 应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及建议,除非受限[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