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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钢集团(06676)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找钢集团找钢集团(HK:06676)2025-03-07 14:22

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决议成立提名委员会[2] 成员要求 - 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加入[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会面一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8] - 定期会议须提前七天通知,议程及说明文件会前三天发送[8] - 成员表决每人一票,票数相同时主席可投决定票[8] 职责范围 - 每年对职权范围有效性及充足性评价评估并向董事会建议变更[13]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3] 其他事项 - 主席或相关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提问[14] - 委员会在港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