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钢集团(06676)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决议成立薪酬委员会[2] 成员与会议要求 - 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6] - 每年至少会面一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6][7] - 定期会议提前七天通知,议程及文件会前三天发送[7] 职责与公开要求 - 每年评估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建议变更[12] - 负责向董事会提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建议[13] - 公开职权范围于港交所及公司网站[17]
薪酬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决议成立薪酬委员会[2] 成员与会议要求 - 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6] - 每年至少会面一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6][7] - 定期会议提前七天通知,议程及文件会前三天发送[7] 职责与公开要求 - 每年评估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建议变更[12] - 负责向董事会提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建议[13] - 公开职权范围于港交所及公司网站[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