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02603)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6] - 审查董事、总裁及高管人选并提建议[6] - 审议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材料[11]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4]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4]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生效[16]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