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园林(00231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东方园林东方园林(SZ:002310)2025-07-28 11:31

独立董事聘任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兼任[6]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4][16]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会议资料与安排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9] - 召开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0] - 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视频、电话方式[30] 沟通与审计相关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及注册会计师沟通[34] - 独立董事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资格[35] - 年报编制期,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进展[35] - 财务管理部门提交审计安排及资料[35]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见面会[35]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