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1450万股新股,11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99,932.2117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99,932.2117万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公司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符合条件可自行起诉[4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损失提起诉讼[48]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71]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8]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9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95]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贪污等经济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0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10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122]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10%[17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175]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7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8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深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97]
东方园林(00231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