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30157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辰奕智能辰奕智能(SZ:301578)2025-07-28 11:30

股本与注册资本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40万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8112万股[1]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足注册资本365391元,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为8148.5391万元[2] - 公司章程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6240万元,修订后为8148.5391万元[6] - 公司章程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6240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8148.5391万股[8]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12][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或监事会履职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起诉,特殊情况可直接起诉[14][15] 担保与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2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2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1]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0][4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4] - 审计委员会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55] 报告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60][6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且需经董事会决议[6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