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600135)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股东提案与投票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东会表决规则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对提案应逐项表决[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股东会决议与实施 - 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提案未通过需特别提示[24]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公司治理职责 - 董事会组织贯彻股东会决议,执行结果向股东会报告[29]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事项[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