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会议 - 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8] - 2022年9月5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9] -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0] - 2024年6月3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两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0] - 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议案[10] - 2025年6月11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议案[11] 业绩与回购 - 2024年营收206,654.33万元,净利润1,693.56万元[1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成,拟回购注销349,200股[13][14] - 2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12,000股[12] - 本次涉及47人,合计回购注销361,200股[15] -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股票为0股[15] 其他事项 -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 - 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17] - 2025年6月12日公告回购注销并通知债权人[18] - 45天内未接到债权人要求[19] - 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7月31日完成[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