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项 - 佛山紫薇港拟向农行申请不超7000万元借款,公司按股权比例担保额度不超3500万元[8][9] - 2025年7月,独董专门会议、监事会、董事会均通过担保议案[9][10][16] - 佛山紫薇港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与雄盛宏景各持股50%[9][11] - 2025年6月30日,佛山紫薇港资产净额 -27668.39万元,净利润 -867.05万元[13] -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借款期限壹年[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23653.55万元,占净资产比例6.29%[17]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102517.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5.22%[17] - 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及其关联人担保额0.00万元[1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9] - 公司注册资本由1,135,049,451股变更为1,123,931,424股[19]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涉及注册资本、董事长辞任等多项内容[19][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135,049,451股,股份总数为1,123,931,424股[23]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诉讼等情况,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25] - 公司全资子公司董监高或他人侵害公司权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子公司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6] 股东会与董事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意见[2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股东会提出提案[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3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30] -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股比例达到30%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方式[31] -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32] - 其余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2] - 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其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2] 董事任职资格与义务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36][37]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等多项禁止行为[37]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公司收到董事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0]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6个月内仍然有效[40]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40] 利润分配与公司运营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10%[48][50] - 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8][50] - 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可不现金分红[49][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7]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决议后,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7][5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9]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或股东会作出相关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9] - 公司按《公司法》要求,将监事会职权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60] - 公司为贯彻新《公司法》要求,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62][64] - 上述修订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3][65]
王府井(600859) - 王府井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