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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688426) -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康为世纪康为世纪(SH:688426)2025-07-28 09:15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对财务信息等情况检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2] - 履行对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等审计及协助反舞弊等职责[8]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13] - 被审计单位5日内将意见反馈到内部审计部门[13]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0] 申诉与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有异议,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诉[13] 审计报告相关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3]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专项说明[25] - 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6] 人员管理 -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28] - 审计人员违规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28] - 被审计单位违规由内部审计部门责令改正,严重时相关人员受处罚[2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