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工作内容与渠道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5] - 多渠道开展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5]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及时公布变更[5]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开设官网专栏[6] 信息披露与会议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7] - 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性,提供网络投票方式[7]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问题[9] 职责与制度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履行多项职责[11]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16]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16] 信息披露限制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6] - 不得透露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16] - 不得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16]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9]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 制度日期为2025年7月27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