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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6883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燕麦科技燕麦科技(SH:688312)2025-07-27 08:3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4] - 公司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交易审议 - 除担保、财务资助外,占公司相关数据10%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开临时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19] - 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2] 履职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1] - 关联董事表决关联交易需回避,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25,2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26]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3][4]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者需提再次审议条件[33,34]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34]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