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寿、邹海燕)
独立董事提名 - 刘燕提名邹海燕、陈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8]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8] - 被提名人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9]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10]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10] 兼任与任职期限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11]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11]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