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材科技中材科技(SZ:002080)2025-07-25 13: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金额在100,000万元以上等项目,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一个会计年度内超过预算范围的贷款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15%以上,应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10]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会议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选举与表决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40]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应选董事人数,已符合当选条件的当选有效,剩余重新选举[40]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选出当选董事致董事人数不足,原任董事15天内重推候选人[40] - 表决票保存期限为十五年[4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会前披露关联关系,会中回避表决[35][36] - 股东以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份一票[38]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1]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视为弃权[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46] - 特定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外,还需除董事等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7]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决议[4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5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资料并披露公告[54]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