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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001267) - 公司章程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SZ:001267)2025-07-25 13: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4,164,678元[9] - 已发行股份数为784,164,678,均为普通股[14] - 1997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5年7月4日终止上市,2005年9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转让,2021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7][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审议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事项[36] - 审议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上的借款及相关资产抵押、质押事项[36]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以及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按规定时间反馈和发通知[43][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4][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0]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0] - 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1][122]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22]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130]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指定报纸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信息[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