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资本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299,300张,募集资金22,993.00万元[2] - 截至2025年2月18日,累计228,486,000元“迪贝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3] - 累计增加注册资本19,146,203元,本次拟增加19,138,888元,注册资本拟从130,007,315元增至149,146,203元[3] - 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4914.6203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4,914.6203万股[6][8]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1年内转让给职工[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11]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4]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会议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2]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修订后将办理登记变更手续[60] -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1] - 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1]
迪贝电气(60332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