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 - 2023年营业外支出中罚款及滞纳金金额为69.36万元,含滞纳金52.90万元、行政罚款14.80万元及其他项1.66万元[14] - 2023年补缴个人所得税32.60万元,产生滞纳金19.24万元[17] - 2023年补缴印花税114.17万元,产生滞纳金16.67万元[17] - 2023年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55.61万元,产生滞纳金13.39万元[17] - 2023年补缴房产税1.67万元,产生滞纳金2.88万元[17] - 2023年补缴企业所得税1.72万元,产生滞纳金0.66万元[17] - 2023年补缴社保相关2.75万元,产生滞纳金0.06万元[17] - 2025年1 - 3月电力采购用量10069.62万千瓦时,采购金额5875.00万元,折标准煤总额12375.56吨,营业收入35462.98万元,平均耗能0.3490吨标准煤/万元[85] - 2024年度电力采购用量41062.71万千瓦时,采购金额24772.77万元,折标准煤总额50466.07吨,营业收入153299.28万元,平均耗能0.3292吨标准煤/万元[85] - 2023年度电力采购用量37481.78万千瓦时,采购金额23373.53万元,折标准煤总额46065.11吨,营业收入165455.54万元,平均耗能0.2784吨标准煤/万元[85] - 2022年度电力采购用量29501.74万千瓦时,采购金额18189.01万元,折标准煤总额36257.64吨,营业收入132160.74万元,平均耗能0.2743吨标准煤/万元[85] -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59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90] 行政处罚 - 2023年和远新材料因导热油着火被罚款3万元,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900元[16] - 2023年伊犁和远因违规作业等被罚款3.3万元[16] - 2023年武汉天赐因丙烷存放问题被罚款8.5万元[18] - 2024年9月4日,十堰和远因购买不合格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560元,罚款3,780元[23]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涉及7起行政处罚,其中3 - 7项为补充披露[40]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受到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共6起,均非重大违法违规[40] 整改措施 - 黄石和远对违规运输人员批评教育并培训,加强运单检查监督[28] - 公司对生产系统全面排查整改,强化内控管理,组织安全培训[28] - 伊犁和远对违规操作人员批评教育并培训,建立检维修规程[28] - 武汉天赐纠正丙烷存放违规行为,完成信用修复[28] - 公司安排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28] 产业政策与产品 - 公司业务发展重心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硅基功能性新材料,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45] - 公司主要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46] - 公司主要产品大宗气体、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清洁能源类被纳入多项产业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7] - 发行人工业级化学品以煤为原料生产,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利用领域[58] - 发行人相关产品下游覆盖锂电、光伏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导向[60] 环保与安全 - 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属于“高环境风险”产品,超纯氨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61] - 三氯氢硅与四氯化硅生产中尾气经三级碱液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62] - 公司建设事故废水应急处理措施与“三级防控”体系[68] - 公司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在建设项目场地及上下游各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69] - 和远新材料应急预案于2024年4月23日在宜昌市生态环境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备案[72] 节能审查 - 宜化氨醇6万空分提氩项目依托合作协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77] - 化工尾气回收净化提纯及配套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因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节能审查[77][78] - 15000空分及液化食品氮项目曾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已完成整改并取得整改批复[77] - 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等10个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77][78] - 年存储充装4773.6万方工业气体、2万吨高纯氨和12万吨工业氨水项目无需节能审查[78] 其他 - 补充法律意见书由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经办律师为彭绍华、左可波、赵佩[96] - 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97]
和远气体(002971) -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