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301310) -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业务情况 - 拟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不超1.5亿元[2][4] - 授权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起1年内[2][4] - 2025年7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开展该业务议案[2]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 - 合作机构由管理层选,含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3][4] 业务细节 - 每笔业务期限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4] - 有效期内额度可滚动使用[4] - 融资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4] 业务影响 - 开展业务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符合公司规划和利益[6] - 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