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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3009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尤安设计尤安设计(SZ:300983)2025-07-25 09:16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4]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等需说明改善措施[2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21]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9]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专项审核并披露[20] 交易披露 - 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7]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金额和占比的关联交易需审议后披露或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9][60]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重大诉讼需及时披露[63]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及时披露[68] 责任人与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80]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