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 - 制定规范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需履行多项义务[6] - 控股股东应审慎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8] 权益保护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用股权及其他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5] 资金与担保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0] - 若占用资金或要求违法担保,问题解决前不转让股份,董事会五日内办锁定手续[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公司违规担保,公司及董事等应拒绝[7] 业务与决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业务独立,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1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决策,支持公司履行重大事项内部决策程序[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谋取公司商业机会[13]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造成公司利益输送[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当日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6] 股份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份变动涉及收购或权益变动需报告公告[21] - 上述股东买卖公司股份,每增减比例达1%时,委托公司两日内公告[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3]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提前二日刊登提示性公告[25] - 未刊登提示性公告,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出售股份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5%[26] - 违反规定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30] 监管与实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和信息披露接受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按要求参加培训并接受考核[32] - 规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 - 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35]
尤安设计(30098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