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3009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1/2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0] 会议出席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会前提交[27]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多选或不选弃权[20] - 传真决议表决为签字,主持人统计公布,记录人记录[21] 董事选任 - 研究董事当选条件形成决议备案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实施[38] - 董事及高管选任多环节,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22] 决议生效与责任 - 决议获规定票数、宣布且签字后生效,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委员连带赔偿,异议者免责[22] 情况通报 - 委员或秘书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4]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或亲属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特殊可表决[27]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委员权利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上一年度工作,查阅资料询问[29] 规则执行与解释 -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