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00252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5][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需一个月内重签[7][8]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超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1][12] - 低于五百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11][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可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计划明确与检查 - 公司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3] 差异调整与报告 - 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4]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2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特定项目需审议披露[1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及时公告[20] - 部分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三个要求[21] - 财务部对资金使用设台账[2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