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 删除“监事会”有关内容,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增加独立董事相关内容[2] - 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人员任职与管理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8]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26]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30]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高管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提起诉讼,特殊情况可自己名义起诉[9][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召开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公司运营与决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6]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36][37]
日发精机(00252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