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股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6] 档案与报备 - 公司应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8]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8]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9] - 董事会秘书核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无误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报备[9]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证券交易所[13] 保密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等[11]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后受制度约束[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 - 公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自查和处罚内幕交易结果报送北京证监局和上交所备案[15] 其他 - 经常处理内幕信息的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专用设备[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