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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大龙地产大龙地产(SH:600159)2025-07-25 08: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2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决议规则 - 聘用、解聘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19][24]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弃权[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8] 其他事项 - 董事会秘书兼任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相关印章[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6] - 董事委托和受托出席会议有多项限制原则[2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多种非现场方式,临时会议可用传真作决议[23][24] - 董事议事非经同意中途不得退出,否则视同放弃权利[28] - 决议应按年、届、次编号,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