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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600159) - 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大龙地产大龙地产(SH:600159)2025-07-25 08:00

公司治理结构 - 2025年7月25日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通过补充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1] - 2025年7月25日公司九届十六次监事会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30,003,232股,全部为普通股[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需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需赔偿[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5]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5]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或以上,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28]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4][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为新增制度[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