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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00259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山东章鼓山东章鼓(SZ:002598)2025-07-24 13: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交易要求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评估,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3]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20] 协议程序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18] 审议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14]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2]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