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30125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13462.176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4] - 盐城诚睿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数为150万股,持股比例为1.6074%[3] 股份管理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 - 股东有权按所持股份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依法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种诉讼请求权[7]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1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5]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8]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3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