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子公司佳豪科技拟与新江洲船舶就2艘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建造项目签订三份合同,总价1622.4万元[2] 关联交易 - 2025年7月23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3] - 当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董事长何旭东先生所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206.53万元(未经审计)[22] 合作方情况 - 新江洲船舶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40321.93万元,净资产5098.49万元[4][5] - 2024年度新江洲船舶营业收入14002.90万元,净利润79.15万元[5] 合同金额 -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含税总价427.8万元,单船213.9万元[8][9][11] - 船舶设计合同含税总价186万元,首制船124万元,第2艘62万元[8][9] - 设备采购合同总计金额1008.6万元[8] 合同条款 -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服务周期预计11个月[11] -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支付分五期,每期支付合同价格的20%[11] - 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天数*应付未付金额年化利率6%计算,超15日未付乙方可解约[12] - 《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船舶设计合同》设计费用总计186万元,含税6%[14] - 《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船舶设计合同》第一期付款为合同价格25%,第二期为30%,第三期为40%,第四期为5%[14] - 《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设备采购合同》含税总价款为1008.6万元,税率为13%[18] - 《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期付款为合同总价10%,第二期为70%,第三期为20%[18] - 甲方不能按《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船舶设计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设计费总额0.5%的违约金[16] -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建造《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周期延误且影响交船,按合同总额10%予以处罚[16] - 乙方在《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船舶设计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10%[16] - 若乙方未按《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交付设备,每逾期一天,支付该设备价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9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直接损失[19] - 若甲方逾期支付《15000t级醇电混动多用途船设备采购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直接损失[19]
天海防务(300008) -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