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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603301) - 振德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振德医疗振德医疗(SH:603301)2025-07-23 11:31

信息报送义务人 - 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需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2] 重大信息报送标准 - 重大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10%以上需报送[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等指标占比达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送[6] - 重大交易产生的利润等指标占比达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送[6]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送[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送[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送[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送[10]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送[11] 报送要求 - 信息报送义务人应在获知信息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送[15][25] - 已报送重大信息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送原因并每隔三十日报送进展[15] - 董事会秘书可要求信息报送义务人定期提交工作计划和经营情况信息[16] 责任与义务 -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9]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为内部信息报送部门[19] - 信息报送义务人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2] - 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补充[25] - 董事会可根据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