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振德医疗(603301) - 振德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振德医疗振德医疗(SH:603301)2025-07-23 11: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担任[8][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应60日内补选[13][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19]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0]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26] - 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的津贴[28]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2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