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设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下列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7]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经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9]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9]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1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6]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其他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履行职责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配合[17]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费用公司承担[17] - 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出席成员和记录人员签字并妥善保存[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表决结果和决议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万憬能源(0027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