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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憬能源(002700) -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万憬能源万憬能源(SZ:002700)2025-07-23 11: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方[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财务部报关联交易平均价格给董事会秘书备案[12]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并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4]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并股东会审议[26] - 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9]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细则说明 - 细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1]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