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憬能源(0027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重大债务或债权到期未清偿金额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可能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3] - 董事、高管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10] - 各部门等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10] 报告流程 - 签署涉及重大信息文件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确认,特殊情况签署后立即报送[11] - 特定人员或组织买卖公司股份应至少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9] - 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当日通知相关人员,次一交易日书面报告公司并申报公告[12] 责任规定 - 报告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承担责任[12] - 重大信息涉及人员在披露前需严格保密[16]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对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6] - 董事会秘书为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直接责任人,高级管理人员有督促义务[18]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18] - 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信息,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