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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憬能源(002700) - 关于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万憬能源万憬能源(SZ:002700)2025-07-23 11: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经营范围变更 - 修订后经营范围新增成品油批发、零售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等项目[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13,628,18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7]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不足五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0]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1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各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2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1][22]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本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5]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等19项制度修订或制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