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有高级职称或注会资格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16] - 内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4]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外部审计要求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1]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24] 审计关注事项 - 审计对外投资等事项需关注审批程序[16][17][23][24]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定价公允及是否侵占公司利益[19]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按计划使用及有无占用挪用[19] 整改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审问题整改机制,明确第一责任人[26] - 重大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26] 违规情况 - 公司存在拒绝提供证明材料、阻挠审计等多种违规行为[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